无车承运人资历
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关于真实的托运人来说是承运人;但关于实践承运人来说,也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资质:榜首注册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历,第二具有数据交互处理才能;第三,能够优化运送安排,整合必定数量的货运车辆。无车承运人需求请求以下资质:1。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历的互联网渠道企业,传统货运企业,多式联运企业,拖车运送企业均可请求。
3.试点期间能够优化运送安排,完结必定的货运量,按照交通运送部的要求上传运单和现金流,整合必定数量的货运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第十条请求从事客运运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提出请求并提交契合本法令第八条规则条件的相关资料: (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运营的,应当向县级路途运送管理机构提出请求;(二)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两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运营的,向其一起的上一级路途运送管理机构提出请求;(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客运运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路途运送管理机构提出请求。按照前款规则受理请求的路途运送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20日内完结检查,并对请求作出准予或许不准予的决议。答应的,向请求人颁布路途运送运营答应证,向请求人投入运送的车辆发放车辆营运证;不予答应的,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请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客运事务的,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路途运送管理机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则核发路途运送运营答应证前,应当与运送线路抵达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路途运送管理机构洽谈;洽谈不成的,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