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送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送部令2014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03-24 05:27:31 来源:火狐体育狐体育在线 作者:火狐体育竞猜

  《国内水路运送处理规则》已于2013年12月30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水路运送商场处理,保护水路运送运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送作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送处理条例》拟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水路运送,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辖的通航水域内运用船只从事的运营性旅客运送和货品运送。

  第三条水路运送按照运营区域分为滨海运送和内河运送,按照事务品种分为货品运送和旅客运送。

  货品运送分为一般货品运送和风险货品运送。风险货品运送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包含液化气体船运送、化学品船运送、制品油船运送和原油船运送。一般货品运送包含拖航。

  第四条交通运送部主管全国水路运送处理作业,并按照本规则详细实施有关水路运送处理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分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送处理作业。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担任水路运送处理的部分或许安排(以下总称水路运送处理部分)详细实施水路运送处理作业。

  第五条请求运营水路运送事务,除个人请求运营内河一般货品运送事务外,请求人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二)有清晰的运营规划,包含运营区域和事务品种。运营水路旅客班轮运送事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方案。

  (六)有健全的安全处理安排及安全处理人员设置准则、安全处理责任准则、安全监督查看准则、事端应急处置准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处理准则。

  (三)有安全处理责任准则、安全监督查看准则、事端应急处置准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处理准则。

  (一)与水路运送运营者的运营规划相适应。从事旅客运送的,应当运用一般客船、客货船和滚装客船(总称为客船)运送;从事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的,应当运用液化气体船、化学品船、制品油船和原油船(总称为风险品船)运送;从事一般货品运送、包装风险货品运送和散装固体风险货品运送的,能够运用一般货船运送。

  (二)持有有用的船只所有权挂号证书、船只国籍证书、船只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令、行政法规规则证明船只契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第八条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装备满意下列要求的专职海务、机务处理人员:

  (三)海务、机务处理人员所具有的事务知识和处理能力与其运营规划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责任要求相适应。

  第九条除个体工商户外,水路运送运营者按照有关规则应当装备的高档船员中,与其直接缔结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档船员的比例应当满意下列要求:

  (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处理安排实行出资人责任的水路运送企业及其控股公司的运营答应。

  省级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详细实施省际一般货船运送的运营答应。省内水路运送运营答应的详细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决议,向社会发布。但个人从事内河省际、省内一般货品运送的运营答应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详细实施。

  第十一条请求运营水路运送事务或许改变水路运送运营规划,应当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提交请求书和证明请求人契合本规则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受理请求的水路运送处理部分不具有答应权限的,当场核实请求材料中的原件与复印件的内容一起后,在5个作业日内提出开端查看定见并将悉数请求材料转报至具有答应权限的部分。

  第十三条具有答应权限的部分,对契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作业日内作出答应决议,向请求人颁布《国内水路运送运营答应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只配发《船只运营运送证》。请求运营水路旅客班轮运送事务的,还应当向请求人颁布该班轮航线运营答应证件。不契合条件的,不予答应,并书面通知请求人不予答应的理由。

  《国内水路运送运营答应证》和《船只运营运送证》应当经过全国水路运政处理信息系统核发,并逐渐完成行政答应网上处理。

  第十四条除置办或许光租已获得相应水路运送运营资历的船只外,水路运送运营者新增客船、风险品船运力,应当经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向具有答应权限的部分提出请求。

  具有答应权限的部分依据运力运量供求状况对新增运力请求予以查看。依据运力供求状况需要对新增运力予以数量束缚时,依据运营者的运营规划、处理水平、安全记载、诚信运营记载等状况,揭露竞赛择优作出答应决议。

  水路运送运营者新增一般货船运力,应当在船只开工制作后15个作业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存案。

  第十五条交通运送部在特定的旅客班轮运送和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航线、水域呈现运力供大于求状况,或许影响公平竞赛和水路运送安全的景象下,能够决议暂停对特定航线、水域的旅客班轮运送和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新增运力答应。

  暂停新增运力答应期间,对暂停规划内的新增运力请求不予答应,对请求投入运营的船只,不予配发《船只运营运送证》,但暂停决议收效前已获得新增运力同意且已开工制作、置办或许光租的船只在外。

  第十六条交通运送部对水路运送商场进行监测,剖析水路运送商场运力状况,定时发布监测成果。

  对特定的旅客班轮运送和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航线、水域暂停新增运力答应的决议,应当依据水路运送商场监测剖析成果作出。

  采纳暂停新增运力答应的运力调控办法,应当契合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在开端实施的60日前向社会公告,阐明采纳办法的理由以及采纳办法的规划、期限等事项。

  第十七条《国内水路运送运营答应证》的有用期为5年。《船只运营运送证》的有用期按照交通运送部的有关规则确认。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在证件有用期届满前的30日内向原答应机关提出换证请求。原答应机关应当按照本规则进行查看,契合条件的,予以换发。

  第十八条产生下列状况后,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在15个作业日内以书面方法向原答应机关存案,并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水路运送运营者中止运营的,应当自中止运营之日起15个作业日内向原答应机关处理刊出手续,交回答应证件。

  已获得《船只运营运送证》的船只作废、转让或许改变运营者,应当自产生上述状况之日起15个作业日内向原答应机关处理《船只运营运送证》刊出、改变手续。

  第二十条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坚持相应的运营资质条件,按照《国内水路运送运营答应证》核定的运营规划从事水路运送运营活动。

  已获得省际水路运送运营资历的水路运送运营者和船只,可凭省际水路运送运营资历从事相应品种的省内水路运送,但旅客班轮运送在外。

  已获得滨海水路运送运营资历的水路运送运营者和船只,可在满意飞行条件的状况下,凭滨海水路运送运营资历从事相应品种的内河运送。

  第二十一条水路运送运营者不得租借、出借水路运送运营答应证件,或许以其他方法不合法转让水路运送运营资历。

  第二十二条从事水路运送的船只应当随船带着《船只运营运送证》,不得转让、租借、出借或许涂抹。《船只运营运送证》丢失或许损毁的,应当及时向原配发机关请求补发。

  第二十三条水路运送运营者应该按照《船只运营运送证》标定的载客定额、载货定额和运营规划从事旅客和货品运送,不得超载。

  水路运送运营者运用客货船或许滚装客船载运风险货品时,不得载运旅客,但按照相关规则随船押运货品的人员和滚装车辆的司机在外。

  第二十四条水路运送运营者不得私行改装客船、风险品船添加载客定额、载货定额或许改变从事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的品种。

  第二十五条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运用规范的、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和交通运送部规则的客票和运送单证。

  第二十六条水路旅客运送事务运营者应当回绝带着国家规则的风险物品及其他制止带着的物品的旅客搭船。船只开航后发现旅客随船带着有风险物品及其他制止带着的物品的,应当妥善处理,旅客应当予以合作。

  第二十七条水路旅客班轮运送事务运营者应当自获得班轮航线日前经过媒体并在该航线停靠的各客运站点的显着方位向社会发布所运用的船只、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一起报原答应机关存案。

  旅客班轮应当按照发布的班期、班次运转。改变班期、班次、票价的,水路旅客班轮运送事务运营者应当在改变的15日前向社会发布,并报原答应机关存案。中止运营部分或许悉数班轮航线的,运营者应当在中止运营的30日前向社会发布,并报原答应机关存案。

  第二十八条水路货品班轮运送事务运营者应当在班轮航线日前,向社会发布所运用的船只以及班期、班次和运价,并报原答应机关存案。

  货品班轮运送应当按照发布的班期、班次运转;改变班期、班次、运价或许中止运营部分或许悉数班轮航线的,水路货品班轮运送事务运营者应当在改变或许中止运营的7日前向社会发布,并报原答应机关存案。

  第二十九条水路旅客运送事务运营者应当以发布的票价出售客票,不得对相同条件的旅客实施不同的票价,不得以搭售、现金返还、加价等不正当方法变相改变发布的票价并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低于客票载明的舱室或许座位等级安排旅客。

  第三十条水路运送运营者从事水路运送运营活动,应当依法运营,诚笃守信,制止以不合理的运价或许其他不正当方法、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供给运送服务。

  水路旅客运送事务运营者为吸引旅客发布信息,有必要实在、精确,不得进行虚伪宣扬,误导旅客,对其在运营活动中知悉的旅客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三十一条水路旅客运送事务运营者应当就运送服务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法向旅客作出阐明或许警示:

  第三十二条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则,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东西、应急救援人员和遭到突发事件损害的人员,要点保证紧迫、重要的军事运送。

  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恪守交通运送主管部分对联络国计民生物资紧迫运送的一致安排协调,按照要求优先、及时运送。

  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按照交通运送主管部分的要求树立运送保证预案,并树立应急运送、军事运送和紧迫运送的运力储藏。

  第三十四条外商出资企业请求从事水路运送,除满意本规则第五条规则的运营资质条件外,还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第三十五条交通运送部能够依据国内水路运送实际状况,决议是否允许外商出资企业运营国内水路运送。

  经同意获得水路运送运营答应的外商出资企业外方出资者或许外方出资股比等事项产生变化的,应当报原答应机关同意。原答应机关发现外商出资企业不再契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当吊销其水路运送运营资质。

  第三十六条契合下列景象并经交通运送部同意,水路运送运营者能够租借外国籍船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从事不超越两个接连航次或许期限为30日的暂时运送:

  第三十七条租借外国籍船只从事暂时运送的水路运送运营者,应当向交通运送部提交请求书、运送合同、拟运用的外籍船只及船只挂号证书、船只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书和能够证明契合本规则景象的相关材料。请求书应当阐明请求事由、承运的货品、运送航次或许期限、停靠港口。

  交通运送部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对请求事项进行审阅。对契合规则条件的,作出答应决议而且颁布答应文件;对不契合条件的,不予答应,并书面通知请求人不予答应的理由。

  第三十八条暂时从事水路运送的外国籍船只,应当恪守水路运送处理的有关规则,按照同意的规划和期限进行运送。

  第三十九条交通运送部和水路运送处理部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和本规则对水路运送商场实施监督查看。

  (一)向水路运送运营者了解状况,要求其供给有关凭据、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十一条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对水路运送商场依法实施监督查看中知悉的被查看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四十二条实施现场监督查看的,应当当场记载监督查看的时刻、内容、成果,并与被查看单位或许个人一起签署名章。被查看单位或许个人不签署名章的,监督查看人员对不签署的景象及理由应当予以注明。

  第四十三条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在监督查看中发现水路运送运营者不契合本规则要求的运营资质条件的,应当责令其期限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完毕后对该运营者整改状况进行复查,并作出整改是否合格的定论。

  对运力规划达不到运营资质条件的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越6个月,其他景象的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越3个月。水路运送运营者在整改期间已开工制作但没有竣工的船只能够计入自有船只运力。

  第四十四条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应当树立健全水路运送商场诚信监督处理机制和服务质量点评系统,树立水路运送运营者诚信档案,记载水路运送运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定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查看成果和运营者的诚信档案。

  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应当树立水路运送违法运营行为社会监督机制,发布投诉告发电话、邮箱等,及时处理投诉告发信息。

  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应当将监督查看中发现或许受理投诉告发的运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状况、安全责任事端状况等记入诚信档案。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或许影响运营资质条件的,对运营者给予提示性正告。不契合运营资质条件的,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则处理。

  第四十五条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应当与当地海事处理安排树立联络机制,按照《国内水路运送处理条例》的要求,做好《船只运营运送证》查验处理联接作业,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水路运送运营者的运营资质坚持状况通报当地海事处理安排。

  海事处理安排应当将有关水路运送船只严重以上安全事端状况及定论定见及时书面通知该船只运营者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水路运送处理部分应当将其归入水路运送运营者诚信档案。

  第四十六条水路运送运营者未按照本规则要求装备海务、机务处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水路运送运营者或其船只在规则期限内,经整改仍不契合本规则要求的运营资质条件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报原答应机关吊销其运营答应或许船只营运证件。

  第四十八条从事水路运送运营的船只超出《船只运营运送证》核定的运营规划,或许私行改装客船、风险品船添加《船只运营运送证》核定的载客定额、载货定额或许改变从事散装液体风险货品运送品种的,按照《国内水路运送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予以处分。

  第四十九条水路运送运营者违背本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违背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以不正当方法或许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供给运送服务打乱商场秩序;

  第五十条水路运送运营者回绝处理部分依据本规则进行的监督查看或许藏匿有关材料或瞒报、谎称有关状况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送处理部分予以正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背本规则的其他规则应当进行处分的,按照《国内水路运送处理条例》履行。

  (一)自有船只,是指水路运送运营者将船只所有权挂号为该运营者且归属该运营者的所有权比例不低于51%的船只。

  (二)班轮运送,是指在固定港口之间按照预订的船期向大众供给旅客、货品运送服务的运营活动。

  第五十三条依法树立的水路运送工作安排能够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则,拟定工作运营规范和服务规范,安排展开工作道德教育和事务培训,对其会员的运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性处理。

  水路运送工作安排能够树立工作诚信监督、束缚机制,进步工作诚信水平。对遵法运营、诚笃信用的会员以及从业人员,能够给予赞誉、奖赏。

  第五十四条运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水路运送,不适用于本规则。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船籍挂号的船只暂时从事内地港口之间的运送,在台湾地区进行船籍挂号的船只暂时从事大陆港口之间的运送,参照适用本规则关于外国籍船只的有关规则。

  第五十五条载客12人以下的客船运送、城镇客运渡船运送以及与外界不通航的公园、封闭性景色区内的水上旅客运送不适用本规则。

  第五十六条本规则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2008年5月26日交通运送部以交通运送部令2008年第2号发布的《国内水路运送运营资质处理规则》、1987年9月22日交通部以(87)交河字680号文发布、1998年3月6日以交水发〔1998〕107号文修正、2009年6月4日交通运送部以交通运送部令2009年第6号修正的《水路运送处理条例实施细则》、1990年9月28日交通部以交通部令1990年第22号发布、2009年交通运送部令2009年第7号修正的《水路运送违章处分规则》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