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场监管局:1批次水泥产品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山东省商场监管局发布了2021年水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成果(第二阶段),
本次检查根据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规范的要求,对水泥产品的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氯离子、凝聚时刻、安定性、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商场监督办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山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作业。